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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考总分多少其中有没有体育分

2024-10-07 04:49:30 | 12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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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考总分多少其中有没有体育分

高考加分惹的祸? 二级运动员比奥运冠军还快

“如果因为我们审批不严,导致教育部门和高校不再认可运动员等级制度,那么体育事业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就更低了”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山旭 北京报道

7月,当高考(论坛)加分造假的新闻又沸沸扬扬之时,一项有望改变体育特长生认定混乱局面的措施,正在全国体育系统悄然推行:带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版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已于本月正式启用。

国家体育总局筹备许久的新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由此进入实质阶段,“配套政策已经出了很多,现在开始抓落实。”牵头修订《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综合处处长郝强告诉本刊记者,如何解决国家二级运动员乱象,是新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重点内容之一。

2006年4月,有关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工作,由其他处室移交到竞体司综合处。两个月后,湖南曝光特大高考体育加分丑闻,多个地市涉及二级运动员身份造假。

郝强随后被国家体总特派湖南调查处理该事件。没有被报道的是,国家体总最后决定停止湖南14个地市一年的二级运动员审批发放权力,“这种处罚力度是罕见的。”在当年年底的全国体育系统会议上,湖南省体育局还专门就此事作了检查。

“2006年是个节点,从那以后二级运动员审批数量开始下降。”郝强说,之前每年国家体总会下发七八万张空白二级运动员证书,目前已减到四五万张,“这还是在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各类竞赛增加的情况下。”

不过,他认为,过去3年的查处违规更像是在到处“灭火”,“哪里出事了,就去哪里整顿”。

2009年4月13日,浙江高考航模加分事件曝光前夕,国家体育总局印发新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2005年10月颁布的旧管理办法。

“浙江事件后,我和航管中心的人用了一天时间逐条修改相关竞赛标准,把竞赛层次提高,含糊的全删掉。”郝强说。

作为国家体育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国家体总正希望用严格的管理体制来维护二级运动员队伍的“纯洁”。

“如果因为我们审批不严,导致教育部门和高校不再认可运动员等级制度,那么体育事业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就更低了。”郝强说,这可能对中国的体育事业产生重大影响。
比奥运冠军还快的业余运动员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看来,以国家二级运动员为代表的体育特长生,是整个高考加分体系中“造假最多的部分”。他自1988年开始参与高考招生,至今已20多年。

孙东东在高考大省陕西曾发现,一个班40多个学生都拥有二级运动员证书。“人人都有,审查材料的时候看成绩,1500米的速度比奥运冠军还快。”他后来发现,原来是将800米的成绩抄了上去。

2004年,西安曾曝光体育特长生造假案,当年全市616名申请二级运动员加分的考生中,只有248人通过陕西省招办的测试。经纪检部门调查,其中又有50人的二级运动员证书不符合规定,2人伪造证书。只有196人是名副其实的国家二级运动员。

本刊记者了解到,陕西省体育局本来有望升任局级干部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因此被调离。陕西省随后取消了二级运动员享受高考加分的规定。目前,该省仍规定,只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可以享受10分加分。

陕西省招办负责人曾表示,造假的主要原因是发证机关管理松散,主管部门如果通过测试进行复核,像是在“怀疑”其他部门,可能引起不满,所以干脆终止这一政策。

自1958年建立的国家运动员等级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这些年来,总局领导在年初布置纪检监察工作时,都会提到这一块。”郝强说。

运动员等级制度本来只在体育系统内部有一定作用,和高考加分挂钩后身价陡增。

1983年,原国家教委规定,取得相应体育比赛成绩的高考考生,可以获得最多50分的分数照顾。

3年后,原国家教委进一步确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也可获得加分。

孙东东介绍说,体育加分形成的原因有二:一是大学要建立运动队、招一批运动员;二是考虑学生要全面发展。“学生训练也耽误了时间,如果和普通学生一起考试,肯定不在一个起点上。”在鼓励青少年参加体育运动和竞赛的背景下,为了体现公平,体育特长生开始受到照顾。

按照国家运动员等级制度,等级称号由高到低分为: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其中,一级及以上运动员一般在高考制度中被纳入另一个优惠政策体系:高水平运动员特招。按照2009年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二批次分数线65%,就可以被录取。

武汉体育学院经管学院院长高雪峰告诉本刊记者,事实上,二级运动员是专业与业余的分水岭,一级及以上运动员一般被认为是专业运动员。

2004年陕西取消二级运动员加分后,在两年间没有一名高考考生申请一级运动员加分资格测试。而2005年、2006年该省批准的近百名一级运动员,全都是专业运动员。
花钱雇替身或买通对手让步

孙东东告诉记者,一般体育特长生造假要通过两个环节:一是获得二级运动员资格或者相应比赛的名次;二是通过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复审测试。而在1998年之前,体育特长生都是不需要复审测试直接加分的。

通过第一个环节的办法很多。比如在球类项目中,全队十几个队员中有一些的确是有水平的,他们的表现决定全队的成绩。如果比赛大比分或者是无关紧要的比赛,就派上“加分队员”,或者他们根本不上场,只出现在报名表和秩序册上。

球队取得名次后,“加分队员”就沾了光。虽然有的地方规定“主力队员”才能享受加分倾斜,但真正的主力队员在一次比赛中拿到资格后,就可以专门负责取得成绩。“加分队员”再通过主力身份,申报二级运动员资格。

这种办法非常保险,在书面材料上看不出任何破绽,几乎不违反任何规定。

如果做不到,家长还可以花钱雇别人顶替自己的孩子参加比赛。因为绝大多数青少年竞赛没有身份证的真伪识别程序,可以轻松伪造身份参加比赛。

多年前,一些地方曾发生整队足球队员全部由校外专业运动员组成的情况。

如果找不到这样的关系,可以想办法在体育系统找人购买证书,然后伪造秩序册等材料。

在体育系统还找不到关系,仍可以直接买一个假证书,因为证书没有统一编号和严格的防伪手段,无法查询。加之青少年比赛一般规格都不高,即使假证书上的比赛是凭空捏造的,仍很难核实。

在一些棋类和单人对抗项目中,还可以买通对手让步。毕竟对于较高水平的选手来讲,取得名次的机会很多。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参加一次比赛就能挣几千元“让路费”。

“无论哪种办法,肯定都有教师参与,否则肯定做不成。”孙东东说。

种种造假途径下,高考前的复审测试就成了最后的防火墙。

“在这个环节,的办法就是买通测试者。”孙东东说,记录测试成绩的笔就在测试者手中,明明100米跑了15秒,但在本子上记成10秒,即使站在一两米外的人也是看不出的。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信息,2009年高考等级运动员照顾加分资格审查中,共有360人报审,其中二级运动员320人。不合格136人,其中二级运动员118人。在202名审查合格的具备二级运动员身份的考生中,最后只有不到140人通过了测试复核,出现在网上公示名单中。
审批等级和门槛已经升高

在接手负责国家等级运动员制度后,郝强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到各地调查处理各类造假事件。

经过调研,国家体总发现,等级运动员制度中的问题是审批级别过低。

根据旧《办法》,申请二级运动员的,由运动员或其所属部门将申请材料报县(区)级体育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县(区)级体育部门报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而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分别由国家体总和省级体育局审批。

“审批级别越低,越容易受到其他因素影响。”郝强说,地市体育局有权完成全部审批过程,只需要报省体育局备案。

根据新《办法》,等级称号审批权实行授权管理。国家体总授权省级体育主管部门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审批权,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可以将二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这样虽然一般仍由地市级审批二级运动员,但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拥有真正权力,可以对下级的审批情况进行检查和否决。

而在过去,对于地市体育部门发放的二级运动员证书,省体育局无权过问,即使出现问题也由国家体总出面。“新规定把责任落实到了省体育局,加强了对地市的监督管理。”郝强解释说。

目前,国家体总已经审核确定了469个有资格审批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地市级单位,他们在得到上级授权后,才可以审批二级运动员。

作为另一个重要环节,国家体总在本月开始启用有7套防伪措施的新版等级证书。新的二级运动员证书编号由13位组成,其中前4位是审批年份,5至8位是审批单位的全国统一编码,第9位显示等级称号“2”,后4位为审批顺序号。三级运动员不实行全国统一编号。

国家体总很快将推出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的网上公示、查询系统,二级运动员肯定也会被纳入其中。

“我们做的另一件事情就是和各个项目管理中心确定具体标准。”郝强告诉本刊,这个过程是由竞体司和各省体育局分管领导与项目管理中心负责人一起谈,确定细则。

比如,过去对竞赛范围,只会粗略说明“全国青少年比赛”,这一次则确定到底是哪些比赛,详细名称将登记在《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上。除此之外的比赛成绩都将视为无效。

根据竞体司的初步设计,球类项目的资格将更为细致。“申报时不仅要提供秩序册,还必须有比赛主办方确认的比赛信息,据此确定谁有资格获得等级称号。”郝强说,比如根据上场时间确定主力队员身份,“从第一名开始逐次递减获得等级称号的人数,充分体现公平。”

他告诉记者,目前已与各大项目管理中心谈过一遍,争取在下半年确定全部细则。
等级制度将越来越严格

2008年5月,国家体总曾在武汉召开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会议,专门讨论新的国家等级运动员制度。2009年6月20日,启用新版等级证书前夕,在北体大又召开了一个同级别的报告会,统一思想。

“其实,这几年国家体总一直在吹风,等级制度将越来越严格,地方上要有准备。”郝强说,体育系统和教育、文化系统一样,上级部门对下级只是指导关系,并没有人事任免和财务权力,“因此,我们只能用规章制度来约束下级单位。”

郝强的担心,就是新制度的贯彻落实。

国家体总希望,用追究制度来保证新等级制度的施行,同时考虑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引入巡视和督察制度。

目前社会对高考体育加分的负面评价,给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很大压力。在2009年10个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的省市中,有7个省份或直接减少了体育加分项目,或降低了体育加分的幅度。

如果继续维持过去的操作方式,体育加分很可能从高考加分政策中消失。

不过郝强也表示,并非建立了新的等级运动员制度就能彻底解决体育特长生问题,“比如有相当一部分考生不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但是在各种教育系统主办的中学生比赛中获得名次,根据目前的规定,也可以获得加分。”

本刊记者注意到,在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体育尖子加分公示名单中,有数名考生的加分项目是“拉拉队”。

郝强说,高考加分真的不是一两个政府部门自己的事情。

山西省高考总分多少其中有没有体育分

山西省体育局的工作规则

(2001年5月22日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2年1月11日晋体办[2002]l号文件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山西省体育局(以下简称省体育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体育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省体育局是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国家体育总局的业务指导下管理全省的体育工作。
第三条省体育局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按客观规律办事;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讲究效率,开拓进取;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省体育局各职能处室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由,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完成省体育局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领导
第五条省体育局领导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
第六条省体育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省体育局的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第七条局长召集和主持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省体育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副局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可代表省体育局进行外事活动。
第九条局长出国访问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代行职务。
第十条省体育局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的工作,在本处室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能。
第十一条省体育局监察审计工作在局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审计权,不受其它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省体育局实行全省体育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体育新闻发布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全省体育工作会议由省体育局局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主持,省体育局局长、副局长出席会议,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省体育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全国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体育工作;
(二)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体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改革的重大举措;
(三)听取工作汇报,变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工作;
(四)安排贯彻其它提交会议的工作。
全省体育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四条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全国体育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体育工作情况;
(二)讨论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研究体育法规的具体实施细则;
(三)讨论决定省体育局及省体育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地市、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请示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研究全国或全省性的重要比赛等具体事宜;
(五)讨论研究省体育局其他事项。
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三到四次,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安排有关处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省体育局工作中一些专门问题,由局长或副局长按照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六条山西省体育新闻发布会由省体育局局长、副局长或省体育局局长委托的体育新闻发言人召集发布。
第十七条全省体育工作会议的议程、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和省体育局新闻发布会的发布内容由局长确定,专题会议的议题由局长或副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省体育局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负责。
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由局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签发。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省体育局领导签发。
第十八条以省体育局名义召开的会议要经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定。
第十九条省体育局各处室要于本年度12月中旬以前将拟在下年度召开的会议内容(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来源等)送办公室审核协调后,报局领导审批。确需临时召开的会议,应当提前15天送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第四章公文运转制度
第二十条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和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报送省体育局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办发[2000]23号)和《山西省体育局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文的审批按逐级审批、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第二十一条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和各地市行政部门报送审批的公文,由省体育局办公室按照局领导同志分工分送呈批,重大问题,需报送局长审批。
第二十二条审批公文时,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巳阅知”;对干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则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以省体育局名义发文,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应先经政策法规处审核)后,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向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政府报送审批的公文,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发。
以省体育局函件发文,系省体育局领导同志批示办理的,由办公室负责人送局领导审阅后审签发;属省体育局各处室职权范围内的发文,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由各处室负责人签发。
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要求以省体育局名义发文,经省体育局办公室审核后,由省体育局分管领导同志签发。
第二十四条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和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送省体育局审批的公文,应由各直属单位和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签发。除省体育局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省体育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的请示、报告应当报送省体育局办公室,一般不得直接送省体育局领导同志个人。对各单位、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一般问题的请示,一周内给予答复。紧急事项的请示,及时给予答复。
第二十五条省体育局各处室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行政职责,属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务,由处室自主行文;如涉及其他处室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主办处室应主动征求有关处室意见。
第二十六条处室间对拟发的文件条款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处室的负责同志要主动与协办处室协商,协办处室要积极配合;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问题上交省体育局领导,经主办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与协办处室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处室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送省体育局办公室,办公室送分管副局长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七条省体育局各处室因业务需要以省体育局名义签定有关经济法律文书,应由体育经济处和政策法规处审核后报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审定。
第五章内事活动及处事活动制度
第二十八条省体育局领导同志在基层考察工作,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根据考察内容和工作需要,由有关处室负责同志随行,其它处室原则上不安排人员随行。
第二十九条为保证省体育局领导同志集中精力研究处理体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省体育局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以外,省体育局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召开的会议,以及所安排的合影、颁奖、剪彩等事务性活动。
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一般不要邀请省体育局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省体育局办公室。省体育局办公室要从严掌握,提出意见后报分管局长批示。
第三十条国家体育总局领导来晋考察工作,原则上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陪同,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再参加。
第三十一条省体育局领导会见来访的外国人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重要的华侨知名人士,由接待单位向省体育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省体育局办公室审核并提出安排意见后,呈有关领导同志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出国,一般一年内不多于一次,由组团单位提出意见,由省体育局办公室审核后经省体育局局长批示同意后,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批。因公出国原则上不得安排顺访。
第三十三条处级以上干都(含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国,一般一年内不多于一次。由组团单位提出意见,经省体育局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因公出国原则上不得安排顺访。
第六章接待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条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同志的接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拟定初步接待方案,报请局长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和协调,并请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一人全程陪同。
已经离职的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有关业务处室(单位)协助。局长会见或宴请一次,由分管副局长全程陪同。需要省人民政府领导会见时,由办公室负责申报、联系和安排。
第三十五条国家体育总局司局级领导和各省(区、市)体育政府部门领导的接待,由办公室负责,有关业务处室(单位)给予协助,局主要领导会见或宴请一次,由分管副局长或有关处室负责人陪同。特殊情况需要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会见的,由办公室负责申报、联系和安排。
第三十六条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业务调查(检查)组的接待一般由业务对口处室(单位)负责,省体育局办公室协助。局主要领导座谈会见或宴请一次,由分管副局长或有关业务处室(单位)负责人陪同。需省政府分管领导会见或宴请时,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
第三十七条应邀来省的全国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的接待,按照“谁邀请谁接待,谁主办谁负担”的原则,由邀请和主办单位接待,并负担全部费用。需要局领导会见的,事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
第三十八条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司局(管理中心)的处级干部和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处级干部的接待,由有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负责,必要时可由办公室给予协助,省体育局处室负责人或有关业务处室(单位)负责人陪餐一次,经费一律由业务对口处室(单位)负担。
第三十九条局长、副局长因公出省往返,由省体育局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负责安排接送,迎送时有一位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第四十条国家体育总局及兄弟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领导同志来我省视察或考察工作的接送工作,按有关接待规定和领导同志的批示意见办理。
第七章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十一条副局长外出(出访),应当在事前书面或口头向局长报告,并由局办公室向省政府报告。确定后,办公室要把局领导离并外出的时间、前往地点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时通报其他局领导。
第四十二条处级以上干部要严格遵守外出请假制度。省体育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在离开本地和本省前要向省体育局报告;因私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向省体育局请假,请假手续报省体育局办公室存查。
第四十三条省体育局办公室要随时掌握省体育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的情况,并及时向局长、副局长报告。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则由省体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国家体育总局、山西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应以国家体育总局、山西省政府规定为准。
第四十五条规则自2002年1月15日起执行。以往的《山西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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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高考总分多少其中有没有体育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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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高考总分是:750分

由《山西2019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可知以下内容:

1.我省今年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

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由此可以判断目前高考总分暂未加入体育分。 山西2019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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