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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确保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招生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福建医科大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福建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92)
第四条 办学性质、层次: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上街校区(旗山校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台江校区(乌山校区):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第六条 学校简况: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学校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现有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2.96%,其中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名、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有6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专科)56个;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3‰;有7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6所直属附属医院、1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及22所临床教学医院,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的高水平医院,附属医院10个专科医学中心纳入省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协和医院、附一医院均进入复旦版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学校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医学院校先进行列。武书连2020年本科毕业生质量排行榜,我校位列福建省第2位,全国医药类院校第11位,全国第116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0年详细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安排等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情况为准。
第八条 福建医科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福建省招委会规定,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委会各项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原则,负责做好未录取考生解释工作及处理相关遗留问题。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志愿。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临床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生物工程类、护理学类、口腔医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考生谨慎报考以上专业。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等复查。若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时,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多门核心课程部分章节采用汉语、英语双语教学。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福州大学联合培养。
第十六条 在福建省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中,其招生对象及资格条件、志愿设置与录取办法等均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简称“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毕业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定向委培生录取后需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
第十八条 为支持做好优秀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工作,学校继续招收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录取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等,依据学校专业调配原则进行调配,直接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结业时,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对政策允许的加分、减分由各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投档,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批准后方能录取。
第五章 专业调配原则
第二十条 对于学校进档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其他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对于各省的投档要求,由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中,根据专业级差方式进行专业调配。一二专业级差3分,二三专业级差1分,三四专业级差1分,后不设专业级差。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计划未完成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以语文、英语、文科综合成绩排序,理工类以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成绩排序。
实施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的省份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各省确定的规则进行。学校在各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网站公布的为准。
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进档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普通类考试理工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级及以上等级。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调配时按照辅助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照等级排序。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超出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的考生,可往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所报志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从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廉政建设制度》和学校招生工作廉政相关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91-22860679。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文件及福建省物价局收费目录清单、福建医科大学阳光价费公示牌执行。收费许可证号:KK00031100。
专业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当年审批为准。临床医学“5+3”一体化(含儿科学、精神医学方向)本科阶段、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物分析、预防医学等专业6760元/学年;智能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6240元/学年;生物制药专业6200元/学年;生物信息学、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5460元/学年;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5000元/学年。“5+3”一体化专业研究生阶段按照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住宿费标准:校本部新生入住上街校区,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4人间),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加收1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规定》(闽医大[2016]133号)文件要求办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完整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杂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优秀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助学金和“协和奖学金”“美国校友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10余项校级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协和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3万元,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万元。
第二十八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 录取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网站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zs
招生邮箱:zsb@fj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2773(含传真)、4009180081
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591-22860673
通讯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本科招生办(350122)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高考福建09理科;今年考563,没达到本一线,想报考医学类的,不知道这样可以吗,报哪个学校比较好?
我建议你报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其前身是福建省立医学专科学校。成立伊始,抗战爆发,随即迁址闽中山城沙县。1939年改名为福建省立医学院,1946年初迁回福州。1949年改称福建医学院。“文革”期间,与福建中医学院、华侨大学医疗系合并,成立福建医科大学,迁址泉州,所有附属医院被撤销,直到1978年迁回福州,学校才逐步走上稳定发展的道路。1982年更名为福建医学院。1996年4月改为现名。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多次经受住严重曲折的考验,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奋斗,发展成为一所以临床医学为重点,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优良校风,集教学、科研、医疗、预防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省属医科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8所高校之一。2003年以良好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有交通路和大学城两个校区。交通路校区座落在福州市中心乌山南麓,占地255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是学校目前本部所在地。大学城校区占地1060亩,规划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一期已投资1.7亿元,完成5.6万平方米;二期10.8万平方米已动工,预算投资3.5亿元。
学校现有14个学院,即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协和临床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2个系(部),即人文社会科学系(马列部)和体育教研部;14个本科专业,即临床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眼与视光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药学、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和社会工作;10个高职专业;博士点12个,硕士点45个、硕士专业学位2个。学校是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对台湾单独招生学校,可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基本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和长学制教育,适度开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办学格局。
学校目前在校研究生99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7人),七年制本科生381人,普通本科生5479人(其中外国留学生8人,港澳台侨学生50人),高职高专学生896人(其中校外办学点445人),成人教育学生3300人(其中校外办学点563人)。现有教职医护员工535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01名,博士146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03人。在502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43.62%。具有研究生学位占59.23%,其中医药类学科教师具有研究生学位占70.96%,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具有研究生学位占61.84%。博士生导师42名,硕士生导师424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3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福建省优秀专家1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3人,第三层次人选49人。
学校有附属医院(含临床医学院)7所,其中综合性附属医院(含临床医学院)6所,即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协和医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省立医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和附属厦门第一医院;附属口腔医院1所。除新建的附属厦门第一医院外,其余综合性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此外,有临床教学医院23所,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临床教学与实践教学基地网络。
学校图书馆面积9165平方米,藏书93万册,是福建省医学图书中心馆,开通电子书刊阅览室和医学文献检索系统。大学城新校区图书馆规划2万平方米,将于2004年底动工兴建。
目前,学校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等科研机构56个,福建省“211工程”重点学科2个,省教育厅重点学科3个,省科技厅优先发展学科8个,学校重点学科8个,省医学重点专科6个,省领先医疗特色专业5个,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3个,承担着大量的科研任务,成果显著,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一些领域开始走向国内外学术舞台,如学成回国的我校3名教师在美从事科学研究期间,分别以并列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在《Science》、《Nature Medicine》和《Nature Neuroscience》杂志上发表了3篇论文。易自翔教授主持的《耳硬化症的临床和基础系列研究》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学校编辑出版的学术刊物《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科版)》、《高血压杂志》和《心血管康复医学杂志》等,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加强国际间学术往来和科技合作。近五年派出350多人次赴美、英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讲学、进修;同时,接受了来自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160多批700多人次来校访问、讲学、科研及开展其他学术活动。学校聘请了20多位旅居海外、学有所成的校友兼任学院、系、部或研究所的副职,70多位外国专家、海内外校友为客座教授。还与美国、日本、瑞典、丹麦、芬兰、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家多所医学院校建立了协作关系。
进入新世纪后,我校把发展作为办学第一要务,坚持走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之路,力争到2010年,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跨入国内省属同类高校先进行列。

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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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排名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阿坝职业学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
1、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湘潭市人民政府主办,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公办医卫类高职院校,位于湖南省湘潭市。
学院有两个校区,设有临床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医疗设备与管理学院、医学基础与公共课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等21个专业(方向),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017人,有7个专业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2、阿坝职业学院:
12教育网
阿坝职业学院位于四川省阿坝州,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四川藏区公办综合型高职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学校占地面积26.3万平方米,已建成校园面积13.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2万㎡;设有6系3部,即农牧系、教育系、医学系、工程技术系、艺体系、经济与管理系、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部和中职部;开设高职专业14个专业,中职专业1个。
3、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苏州市属公办普通高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
学院占地500余亩,建筑总面积21余万平方,有教职工500余名,下设机电工程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等10个教学系(院、部),开设专业40个,其中智能控制技术专业群入选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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